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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度郑州市上街区人民法院部门决算公开

发布时间:2019-09-23 11:25:55


2018年度郑州市上街区人民法院部门决算公开

        二〇一九年九月

        目  录

第一部分  上街区法院概况

1.部门职责

   2.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上街区法院概况

一、部门职责

上街区法院是国家审判机关,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接受上级人民法院的监督和指导,对区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1.审判法律规定、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由区法院管辖以及区  法院认为应当由自己审判的刑事、民事、行政等第一审案件。

    2.审查处理不服本院判决各类申诉和申请再审案件。

    3.协调、管理、监督民众陪审员和调解员的各项工作。

    4.依法行使司法执行权和司法决定权。

    5.依法决定国家赔偿。

    6.管理、协调本院的审判和执行工作。

    7.负责全院思想政治、教育培训工作;按照权限管理法官和其他人员;主管本法院的监察工作;领导院直属单位和社团工作。

    8.管理本法院的有关经费和物资装备。

    9.结合审判工作宣传法制,教育公民遵守宪法和法律。

    10.承办其他应由本院负责的工作。

二、机构设置

  内设机构及下属单位

  内设机构:上街法院内设机构共5个,分别为: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政治部(机关党委),综合审判庭,执行局,综合办公室(司法警察大队、督查室)。

多年来各部门紧密团结密切配合,为辖区的改革开放、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下属单位:无下属事业单位

  从决算单位构成看,上街区法院决算包括:本级决算.

纳入本部门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共1个,其中二级预算单位0个,具体是:

1.上街区人民法院本级。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部门决算公开报表(详见链接)

         /upload/file/20191017/20191017112732_55901.xls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收、支总计均为1848.22万元。与上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73.36万元,增长4.13%。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的增加包括:人员社会保障、医疗保障、住房保障增加。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收入合计1848.2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848.22万元,占10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支出合计1848.2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444.75万元,占78.17%%;项目支出403.47万元,占21.83%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1,848.22万元。与上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73.36万元,增长4.13%。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的增加包括:人员社会保障、医疗保障、住房保障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848.22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度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73.36万元,增长4.13%。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的增加包括:人员社会保障、医疗保障、住房保障增加。

(二)结构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848.22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公共安全支出1615.88万元,占87.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8.89万元,占6.4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37.43万元,占2.03%住房保障支出76.01万元,占4.11%。

(三)具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416.89万元,支出决算为1,848.2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0.44%。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差异的主要原因是:1.公用经费标准的提高;2.人员工资的增加,包括:人员社会保障、医疗保障、住房保障相应增加。其中:

1.公共安全支出(类)法院(款)行政运行(项)。

年初预算为953.39万元,支出决算为1093.4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4.69%。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公务交通补贴、工资福利性支出增加。

2.公共安全支出(类)法院(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年初预算为40万元,支出决算为315.8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89.58%。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用于购买执法执勤用车、服装、支付抚恤金及丧葬费,诉讼服务中心设计费等。

    3.公共安全支出(类)法院(款)案件执行(项)。

年初预算为90万元,支出决算为87.6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7.38%。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俭、压缩开支。

4.公共安全支出(类)法院(款)其他法院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11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此项费用为中央政法转移支付资金,由于其不确定性年初未做预算。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

年初预算为116.87万元,支出决算为30.3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5.93%。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有人员退休或调出。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91.42万元,支出决算为88.5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6.9%。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人员退休或调出。

      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

年初预算为38.85万元,支出决算为36.4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3.77%。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人员退休或调出。

      8.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辅助(项)。

年初预算为31.50万元,支出决算为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17%。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人员退休或调出。

      9.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

年初预算为54.85万元,支出决算为76.0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8.58%。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的增加。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444.75万元。其中:

1. 人员经费1,187.7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

2. 公用经费257.0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27.00万元,支出决算为93.07万元,完成预算的344.7%。2018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新购入几辆公务用车。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93.07万元,完成预算的100.00%,占10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

1.因公出国(境)费年初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持平。全年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无此项开支。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初预算为26.00万元,支出决算为93.0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57.96%。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车辆的购置。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77.00万元,购置车辆4辆,其中小型载客汽车1辆、其他车型3辆。

公务用车运行支出16.07万元。主要用于:车辆的维修及运行。2018年期末,部门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7辆。

公务接待费初预算为1.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接待人数减少。

外宾接待支出0.00万元。2018年共接待国(境)外来访团组0个、来访外宾0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来访人员主要包括:无。

其他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00万元。2018年共接待国内来访团组0个、来宾0人次。

八、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二)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其中无项目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数额较大,主要原因:我部门2018年度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适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18年度机关运行经费初预算为178.67万元,支出决算为257.0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43.87%。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公用经费标准提高、案件的增加邮电费、差旅费等开支的增加。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02.6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85.3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7.34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2018年期末,我部门共有车辆17辆,其中:省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车1辆、执法执勤用车8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7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1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单位从同级政府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二、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上级补助收入: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四、附属单位上缴收入:事业单位取得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根据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五、经营收入: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经营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事业单位在当年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当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八、基本支出: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九、项目支出: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公”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决算管理“三公”经费,指部门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一、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二、工资福利支出:单位支付给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三、商品和服务支出: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

十四、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单位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五、年末结转: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已执行但尚未完成或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六、年末结余: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已执行完毕或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预算安排实施,不需要再使用或无法按原预算安排继续使用的资金。

(供稿:院办)

责任编辑:政治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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