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增强企业依法管理、诚信经营的理念,提高企业职工的法律素质,加强企业及员工预防“执行不能”的风险意识,推进法治社会、诚信社会建设。7月1日上午,河南省郑州市上街区人民法院政治部、执行局干警一行五人共同前往,辖区弘嘉国际酒店开展“理性认识执行不能依法从业 诚信经营 共预商业风险”主题法治宣讲课。
课堂上,执行干警首先围绕“执行不能”的概念、形成原因、“执行不能”案件办理流程及如何防范“执行不能”四个方面为在场人员进行了详细讲解,并结合该企业自身案例,引导企业员工进一步正确理解“执行不能”,让法院的执行工作获得大家的认同和支持。最后,执行干警为大家解读了《民法通则》《合同法》中关于依法从业、诚信经营的相关法律规定,并就大家现场提出的法律问题进行解答。
“法官,你好!我们酒店在经营过程中,会遇到有客人摔伤的情况,无论是不是我们的过错,他们都会要求我们赔偿。请问关于这方面法律是怎么规定的?”该酒店一位员工现场咨询。
“客人摔倒和酒店安全设施不当,设施存在隐患,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有关,那么酒店就必须承担责任。例如:因地板不防滑导致客人摔倒、酒店没有设置安全警示牌导致客人受伤、不法人员进入酒店将顾客摔倒等情况。如果酒店已经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那么酒店就无须承担赔偿责任,另外,如果未成年人同父母共同入驻酒店,监护人应该对未成年人的人身、财产以及其他一切合法权益依法进行监督和保护,这种情况下,未成年人如果摔伤,家长也要承担部分责任。”执行干警解答说。
宣讲结束后,该酒店负责人表示,法院近距离走进企业开展普法宣传活动,既提高了公司员工的法律意识,又提高了企业依法决策、诚信经营、防范“执行不能”的风险意识,希望法院以后能组织更多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涉企业普法活动。
(供稿;执行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