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取900余万元拆迁补偿款的被执行人赵某,以现下无能力履行还款义务,致使其在河南省上街区人民法院的四起执行案件被迫陷入僵局。8月7日下午,法院依法对其采取司法拘留措施。
案情回顾
赵某因资金周转在2016年至2018年期间,共向杜某借款80万元,并约定利息。2019年3月,经赵某、杜某、张某三方协商,签订《债权转让通知书》,约定杜某将自己对赵某的80万元本金及相应利息的债权转让给张某。在张某多次催要借款未果后,遂向法院提起诉讼。2019年6月,该案在法院主持调解下,张某和赵某达成调解协议,约定赵某限期支付张某91.79万元借款本金及利息。调解书生效后,赵某一直未履行调解书确定义务。2019年7月,张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法院通过对赵某名下财产进行调查,得知其名下一家公司涉及到拆迁补偿,并且已经领取了900余万元的补偿款。鉴于执行干警多次传唤被执行人赵某,但赵某始终躲避不照面。后经法院多方努力,于2019年8月7日将其拘传至法院。
据了解,该起案件被执行人赵某在法院仍有三起执行案件,均系被执行人。在财产询问过程中,赵某对四起案件均表示无力偿还,针对赵某拒不如实申报财产的行为,法院决定对其采取司法拘留措施。
(供稿:执行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