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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上街区人民法院关于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期间诉讼执行事项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0-01-29 20:44:04


近期,由于受到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影响,给当事人和诉讼代理人参与诉讼造成不便。为更好地保障当事人诉讼权利,依照相关法律规定,现就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延长2020年春节假期的通知》精神,春节假期延长至2月2日,我院决定取消2020年1月31日至2月2日期间已经排期(含公告)的庭审、调解、质证等诉讼活动;其中公告排期庭审依法顺延到2月3日,其他庭审及诉讼活动本院另行通知。案件审理能通过互联网开庭的,当事人可申请网上开庭,尽量减少出行,降低风险。

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六条第四项的规定,如果当事人、诉讼代理人因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正在治疗、隔离期间,或者身在湖北以及其他受疫情影响关停交通的地区,无法到我院参加庭审的,可以依法向我院申请延期开庭审理。案件承办人的具体联系方式可以通过案件受理通知书、应诉通知书查询,或在工作日通过拨打12368诉讼服务热线查询。申诉信访事项可通过12368电话办理。

3.如有纠纷需向我院申请立案,可通过河南法院诉讼服务网(http://ssfw.hncourt.gov.cn/)或者河南移动微法院(在微信小程序里进行搜索)进行网上立案,尽量避免现场申请立案,减少出行。如因特殊情况,必须亲至法院办理的,请一定要全程佩戴口罩,并配合我院相关检查,感谢您的理解与配合。

4.执行案件中,涉及财产查控措施的,我院将继续通过网络查控进行,部分案件线下财产查控、处置等措施可能会受到交通关停的影响,敬请谅解。

5.鉴于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及审判区域系公共场所,为保障公共卫生安全,所有来我院的外单位人员和当事人、律师及其他诉讼参与人,进入法院办公区、审判区均须全程佩戴口罩,并配合我院体温检测、安检及人员信息登记等工作。前往法院的当事人若有身体不适,应及时向法院安保人员说明。

6.如果您有诉讼方面的咨询或求助,工作日期间可以通过以下方式联系我们:

立案事宜联系电话:0371-68930224、0371-12368;

执行事宜联系电话:0371-68000320;

其他事宜:0371-68921021。

假日夜间可拨打值班电话0371-68921021进行咨询。

疫情防控期间,法院部分工作可能会因疫情影响无法正常开展,但我们会全力以赴依法推进案件审理、执行工作,最大限度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带来不便的,敬请谅解!

衷心祝愿全体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万事如意!

让我们一起行动起来,齐心协力打赢疫情防控这场阻击战!

特此公告。




郑州市上街区人民法院

2020年1月29日


责任编辑:政治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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