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立由院长担任组长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强化领导责任,细化责任分工。要求全院干警认真学习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区相关指示要求,落实好最高院及省、市法院相关通知精神,认真抓好疫情防控、审判执行、机关安全、应急值班、信息报送等工作。
按照市委、区委要求,结合我院工作实际,抽调87名干警到310国道、科学大道、沙固村、晨光社区等11个卡点。要求下沉干警做好自身防护的同时,在各分包的小区门口、人员密集处设置劝导台,对出入人员实施体温检测,排查登记,严格把好进门关、消毒关。协同社区工作人员采取深入小区排查走访,对外来人员尤其是与疫情高发区域有密切接触者进行全面排查登记,坚持“外防输入、内防扩散”策略,严格做到逢车必检、逢人必检,防止新的疫情传染源输入。
实行日报告制度,每天对全院干警及其家人身体状况进行排查,对在院及外出干警实行进出院体温测量登记。对业务和事务工作安排部署通过召开学习强国视频会议、微信、钉钉等线上办公进行,避免集中、聚集办公。要求所有工作人员上班佩戴口罩,每天四次对办公楼场所、宿舍定时消毒通风,对废弃口罩集中收集处理。抓好后勤防疫安全,尤其是餐厅工作人员健康和食品卫生保障,更改用餐方式,避免人员集中就餐,要求上街本地干警在家就餐,非上街本地干警打完餐后分散就餐,统一对餐具集中进行消毒。
出台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审判执行工作公告,对涉及疫情地区的当事人案件,可以延期开庭、听证,其他依法必须开庭、听证的案件,可根据疫情防控情况视情延期。对有纠纷需申请立案的当事人,要求尽可能通过河南法院诉讼服务网或者河南移动微法院进行网上立案,避免现场申请立案,减少出行。对执行案件涉及财产查控措施的,尽可能通过网络查控进行,非紧急特殊情况并经院领导同意,不安排干警赴疫情较重的地区执行公务。
利用官方网站、官方微信等自媒体发布关于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的各类公告、通告、提示4条。联合区检察院、区公安局发布《郑州市上街区关于依法严厉打击疫情防控期间违法犯罪行为的通告》,对在防控疫情期间出现的违法犯罪行为依法进行严厉查处打击。在与区委宣传部沟通后,将该通告在上街电视台进行轮播。同时印发300份通告张贴在“一镇五办”公告栏内,让全区人民群众知悉通告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