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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街法院:致参与司法网拍竞买人的一封信

发布时间:2020-04-16 16:47:30


司法网拍竞买人:

    你们好!

    首先,非常感谢你们对河南省郑州市上街区人民法院司法网拍工作的支持,正是有了你们的热情参与,一件件标的物才能变现,使申请执行人尽快拿到执行款,极大限度维护了他们的合法权益。

近几年来,人民法院通过线上司法拍卖处置的财产类型越来越丰富,除了不动产、股权等大宗商品之外,还有不少珠宝首饰、古玩字画、机器设备等动产,宛若网络大型超市。同时因其跨地域购买的便捷性、人民法院处置财产的权威性以及价格的优势,吸引了不少愿意来“捡漏淘金”的竞买者。

尤其是法拍房这样的大宗商品,这种房子第一次拍卖通常是市场价的8-9折,随后的每次流拍都会降价,动辄几万甚至几十万的降价幅度,是很多人捡漏的主要原因。

但希望您购买法拍房时一定要慎重,因为竞拍成功后,一旦悔拍,交纳的保证金一概不予退回。不予退回的保证金将被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债权,并且您也不能参与重新拍卖。不仅如此,恶意抬价等扰乱司法拍卖秩序的行为,法院会根据情节严重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所以,在这里提醒各位参与竞买的朋友们,一定要详细阅读司法拍卖公告,根据自身情况理性参与竞买,避免不必要的损失。

                                                                    郑州市上街区人民法院执行局

    案例重现

    日前,上街法院挂网拍卖了一套位于上街区中心路一套房产,该套房产建成年代为1994年,房屋总层数6层,所在楼层为5层,建筑面积118.95平方米,市场价为22万元,起拍价为17.6万元,参拍保证金2万元。该套房产吸引了4300多人次围观,43人设置提醒,5人交纳保证金参与竞买。最终,经过27次出价,张老丈以22.85万元竞价成功。可竞买人张老丈未在法定期限内交纳尾款,并向执行人员明确表示悔拍,愿意放弃保证金。

    原因是张老丈通过中介公司得知该套房产要开拍,并让中介公司帮忙使用其身份证注册账号参与竞拍,最终竞拍结果超过了市场价,并且中介公司向其索要四万元中介费。本以为可以捡个漏,却没成想最终超出了他的经济范围,张老丈感觉上当受骗,执意悔拍。

目前该套房产已经挂网进行二次拍卖。

    通过上述案例,我们应当知晓网络司法拍卖具有的特征:不属于普通的“卖货”行为,没有“七天无理由退换货”服务,而是人民法院依法进行的财产处置行为,是一种强制执行措施,具有司法性和权威性。

    一旦拍卖成交,不得随意悔拍,否则将受到法律严惩,不仅保证金无法退回、不得再次参与该拍卖标的物的拍卖,同时法院有权根据是否有恶意叫价、哄抬标的价格或者故意阻碍拍卖进行等情节处以一定数额的罚款和司法拘留等处罚决定。

    所以再次提醒各位参与竞拍的朋友们,参与司法网拍要三思而行,并且慎重考虑中介所谓的有偿代拍行为。人民法院通过互联网拍卖平台,以网络电子竞价方式公开处置被执行人财产,全程公开透明,大家按需竞拍,莫要轻易悔拍。

    (作者:郑州市上街法院执行局)

责任编辑:政治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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