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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街法院:执行调解有方 案件当场执结

发布时间:2020-05-21 16:27:00


    近日,河南省郑州市上街区人民法院执行干警通过调解方式仅用时四天就执结一起侵权责任纠纷案。

    2018年5月,赵某公司员工马某在工作时被郑州某机械租赁公司员工误伤,导致十级伤残。事故发生后,赵某将马某送往医院治疗并赔偿了8.5万元治疗费用,但此次事故的实际侵权人郑州某机械租赁公司一直未主动承担赔偿责任。

    于是,赵某向郑州市上街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行使追偿权。法院审理查明后,判令被告郑州某机械租赁公司偿还原告赵某代偿的8.5万元。判决书生效后,郑州某机械租赁公司未在规定期间内履行法定义务,故赵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收案后,今年5月11日上街法院执行干警依法向郑州某机械租赁公司送达相关法律文书,责令被执行人向法院报告财产并履行还款义务。后通过执行干警悉心做工作,最终双方均表示愿意和解。

    14日,法官助理王夏男组织双方进行调解,申请执行人充分表达了自己家里生活困难,急需钱看病,要求被执行人一次性支付赔偿款的诉求,而被执行人则对赔偿责任提出质疑。

    眼见双方一时间争执不下,执行干警只得将双方分开,进行释法说理。被执行人原本强硬的态度有所松动,道出实情,称自己不是不愿意承担还款责任,而是目前经济确实有困难,希望对方有所让步。

    随后,经过近4小时的再次调解,申请人了解到被执行人当前经济状况,双方互相体谅,最终申请执行人同意让步。调解结束后,被执行人立即到银行取出现金,当场交付给申请执行人。上街法院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仅用时4天就以调解方式结案,也得到双方当事人的高度赞扬。

    (供稿:执行局)

责任编辑:政治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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