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法官您说得对,一家人终究是一家人,打断骨头连着筋,现在我有了自己的安置住房,你们也帮我把钱执行回来,往后的日子也会越来越好,十分感谢你们!回去以后,我就把属于侄媳妇和侄孙的安置房还给他们。”被执行人何某从上街法院执行法官张进川手中接过执行款后,不停地说着感谢的话。
5月26日上午,河南省郑州市上街区人民法院执行法官张进川通过巧打“亲情牌”,解开了拧在双方当事人心中的“大疙瘩”,这起因拆迁补偿款引发的纠纷也画上了圆满的句号。
多年前,被执行人何某许诺侄子在自己的宅基地上建房,并约定侄子建成房后给他留间房屋用于居住。后来何某所在村集体拆迁,双方因为拆迁安置房以及费用问题发生纠纷,何某被侄媳妇及侄孙告上法院。
上街法院开庭审理之后,基于双方私下的协议以及在拆迁安置过程中产生的费用,判令何某拥有其中一套房产的所有权,其侄媳妇及侄孙拥有其中的两套房产所有权并给予何某8万元补偿。判决生效后,何某仍占有其侄媳妇和侄孙名下一套房产不予腾空,其侄媳妇和侄孙也没有履行8万元的补偿义务。其侄媳妇和侄孙作为申请人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张进川考虑到,该案系家庭纠纷,若强制执行,可能会加深何某一家人之间的矛盾。另外,考虑到何某如今已年过半百,执行后仍需要亲人的陪伴与照顾。因此,执行法官决定,加大释法明理力度,努力解开双方当事人思想上的“疙瘩”,引导双方换位思考,相互尊重理解对方,珍惜彼此亲情,共同维护家庭的和谐稳定。最终促使双方当事人在互谅互让平等协商的基础上达成了共识,履行了各自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