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上街区人民法院 贯彻落实“三个规定”倡议书 发布时间:2021-04-21 17:04:51
2015年,中办国办、中央法院委、“两高三部”分别印发了《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统称为“三个规定”。 当前,郑州市上街区人民法院认真贯彻落实法院队伍教育整顿的决策部署和上级法院的工作要求,集中整治违反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顽瘴痼疾。为进一步强化纪法意识,规范司法行为,促进公正廉洁司法,确保法院队伍教育整顿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现发出如下倡议: 恪守法律、严格执法、公正司法、不徇私情是每一位法院干警的责任和义务。广大法院干警要切实落实“三个规定”,坚决做到:不违反规定过问和干预其他人员正在办理的案件;不违反规定为案件当事人转递涉案材料或打探案情;不以任何方式为案件当事人说情打招呼;对干预、说情、打探案情、不依正当程序转递涉案材料的行为予以拒绝;全面、如实记录领导干部、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情况;不泄露法院机关办案工作秘密或者其他依法依规不得泄露的情况;不违反规定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进行不正当接触交往;不为当事人推荐、介绍诉讼代理人、辩护人,为律师、中介组织介绍案件,要求、建议或者暗示当事人更换符合代理条件的律师;不在委托评估、拍卖活动中徇私舞弊,与相关中介组织和人员恶意串通、弄虚作假,违规操作;管好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管好身边工作人员,认真遵守“三个规定”。 广大人民群众要加强对司法机关和法院干警违反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的监督,依法积极向组织、纪检监察等部门如实反映情况;不向法院干警或领导干部打探案情、说情,不与其进行不正当接触交往;不传播、扩散、编造或煽动他人编造干扰司法机关依法公正执法司法的不当言论。 执法司法公信力的提升,离不开每一位干警的辛勤付出,离不开每一位群众的理解支持!让我们共同努力,为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上街、法治上街,营造良好的法治生态,实现“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而不懈奋斗!
区法院队伍教育整顿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4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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