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7日上午,在郑州市上街区人民法院执行团队的努力下,通过依法采取强制执行措施,活用善意文明执行理念,促使被执行人洪某将4.6万元借款及利息交付至申请执行人李某手上,顺利执结了这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既有效地保障了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又达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李某诉洪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法院判决生效后,因被告洪某未履行裁判文书确定的还款义务,原告李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向洪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相关法律文书,并迅速进行网络查控与传统查控,发现洪某名下有可供执行房产一套。考虑到洪某名下房产价值过高,执行干警本着善意文明执行理念,慎用查封、拍卖强制措施,并多次联系被执行人洪某。但洪某以在新疆打工为由,经多次传唤拒不到庭,执行干警遂将洪某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并对其限制高消费。迫于失信压力,被执行人洪某终于来到法院。到法院后,执行干警再次与被执行人洪某耐心讲解不履行的后果,逐步突破洪某的心理防线,使其认识到拒不履行生效判决的严重后果,最终被执行人洪某将4.6万元执行款以现金方式支付给申请人,该案当场执结,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下一步,上街法院将不断加大执行力度,因案施策,穷尽执行措施,并以队伍教育整顿为契机,将“我为群众办实事”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