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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整顿 案例选编】第十八期原告张某诉被告冯某民间借贷纠纷案——涉情侣间民间借贷纠纷中借贷关系的认定

  发布时间:2021-06-01 18:53:06


    关键词:微信转款  借贷合意  转账凭证  举证责任

    裁判要旨

    民间借贷纠纷中,原告作为借贷关系的提出方,应对借贷合意成立和款项交付事实承担举证责任,如果原告仅提供转账、存款、流水等交付凭证,而被告以双方不存在借贷关系或存在其他法律关系为由答辩的,则原告应就双方存在借贷合意进一步提供证据;原告不能提供证据的,其诉讼请求应予驳回。

    相关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八条: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六条:原告仅依据金融机构的转账凭证提起民间借贷诉讼,被告抗辩转账系偿还双方之前借款或者其他债务的,被告应当对其主张提供证据证明。被告提供相应证据证明其主张后,原告仍应就借贷关系的成立承担举证责任。

    基本案情

    原告张某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1.判令被告偿还原告借款193400元及利息(自起诉之日起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至债务清偿完毕之日);2.被告承担诉讼费用。

    经审理查明:原、被告自2020年5月至8月系男女朋友关系,期间原告通过手机微信陆续向被告微信转款21笔,数额大多为几千元至上万元不等,共计193400元,庭审中,经质证,被告自认原告通过手机转款的款项其均已收到,但并非因承包工程所借,而是双方的共同支出费用。2020年8月底双方出现矛盾,2020年9月6日,原告及其亲属与被告协商费用如何偿还问题,被告向原告出具欠条一份,载明:今借张某十万元整,并约定春节前后偿还。庭审中,被告经质证,欠条系其本人所打,自认尚欠原告10万元借款未还的事实。出具借条后,被告未能按时偿还借款,双方发生纠纷,原告诉至本院要求偿还借款。

    裁判结果

    郑州市上街区人民法院作出(2021)豫0106民初XX号民事判决,判决:一、被告冯某应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张某偿还借款100000元及利息(以100000元为基数,自2021年2月12日至实际清偿之日,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

    二、驳回原告张某的其他诉讼请求。

    宣判后,当事人服判未上诉。

    裁判理由

    债务应当清偿。原告要求被告偿还借款,由其提交被告出具的10万元欠条及微信转款凭证在卷作证,庭审中,被告经质证自认借条的真实性及向原告借款10万元的借贷法律事实,故本院确认被告应向原告偿还借款10万元。

    关于微信转款93400元的认定问题,原告主张该款项属借款本金,由于被告否认发生借款93400元的借款事实,原告应进一步举证证明双方已达成借款的合意及双方发生借款的法律事实,原告提交的微信转款凭证上未备注为借款,且被告予以否认,故原告关于93400元构成借款的主张也仅属于单方陈述,并没有相应的证据予以证实,故本院对该项主张,不予支持。

    由于被告在借条中约定10万元借款于春节前偿还,落款时间为2020年9月6日,故被告应自起诉之日即2021年2月12日至实际还款之日,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标准向原告支付利息。

    案例注解

    在普通民事案件中,民间借贷纠纷可谓是占据半壁江山。情侣之间因有着特殊亲密身份关系,往往在财务方面容易混同,共同生活必要支出和其他经济往来通常交杂在一起。一旦分手时对共同生活期间的大额支出心生悔意,甚至对小额支出也斤斤计较,双方对债务是否存在及具体金额存在争议,只能诉诸司法途径。实践中,这类案件往往是一方以民间借贷纠纷为由起诉,另一方主张系赠与。那么,双方在恋爱期间的转款行为是属于民间借贷还是赠与不能一概而论,关键在于综合判断双方之间借款合意的形成,以及资金交付的合理性,进而结合主客观因素来确认是否构成借贷关系。

    本案原告采用微信转账方式,且数额几千至上万元不等,原告在提供转款凭证的情况下,被告否认与原告存在借贷关系,并主张原告所支付款项用于偿还其他债务,此时原告应就借贷关系的成立进一步承担举证证明责任。而是否达成借贷合意,是决定民间借贷能够成立的关键和基础。但原告仅提供了部分转款的借据,而剩余转款原告仅提交了转账凭证,欠缺其他证据证明借贷合意,原告应当承担举证不利的后果。

    为避免日后产生纠纷时各执一词,若情侣之间发生借贷行为,应尽可能保留书面证据,最好写有借条,如有利息和还款期限的预期,也应尽量在借条中明确,款项支付应尽量采取转账方式,以便留存凭证;如不存在真实的借贷关系,情侣应慎重考虑,不采用出具借条、欠条的形式表达忠实、爱意或补偿;接受款项的一方,若确实是受赠或有其他经济往来,也要注意留存相关证据。另外,对于进入司法程序的案件,当积极面对认真举证、说清情况,切莫刻意躲避,造成案件缺席审理。

责任编辑:政治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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