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依法推进上街法院执行工作的进行,全面保障案件当事人合法权益,杜绝“法律白条”现象的出现,上街法院结合争先创优活动的开展,针对上街法院执行案件的实际情况,决定在上街法院开展为期三个月的执行大会战,争取利用此次会战,执结一大批案件,强化执行工作能力,促进上街法院的执行工作再上一个新的台阶。
为确保活动的进行,制定任务目标,对截止2010年10月20日,尚未执结的涉及刑事附带民事赔偿、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和人身损害赔偿纠纷的案件作为此次活动中的重点案件进行处理,对该类案件进行统一登记造册,建立台账。
针对清理出的三类案件由专人负责,认真走访了解案件未结的原因,根据掌握的情况制定出相应的执行方案和措施。除上列的三类案件作为重点案件以外,其他各类执行案件也同时进行,力争使案件当事人之间达成和解协议和解结案,另对于长期逃避履行义务,和抗拒执行的案件当事人要坚决采取必要的强制措施,以维护申请人的合法利益,达到执行案件的目的。对于在执行案件中群众反映的热点问题和新情况要做到及时汇报,拿出相应的措施,防止因执行案件引发的上访和群体性事件的发生。对于当事人生活确实困难的案件,要充分发挥和使用司法救助金的优势,从实际上解决申请人的生活困难,达到和谐执行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