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焦作一无业青年庞某,在与网友聊天时,冒充部队军官的身份博取女网友的欣赏与信赖,在与女网友确立恋爱关系并同居后,采取秘密窃取的手段多次盗窃女网友钱财,被女网友发现报警后抓捕归案。郑州市上街区人民法院以盗窃罪判处被告人庞某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
法院经审理查明,被告人庞某与被害人于2009年12月在网络上相识,被告人庞某自称为部队现役军官,2010年3月二人确立恋爱关系,并在上街区新建街建设银行家属楼被害人家同居生活,闲聊时被告人庞某得知被害人的银行卡密码与被害人的QQ号相同。自2010年4月15至2010年5月22日,被告人趁被害人不备,将被害人放在挎包内的建设银行卡、工商银行卡、郑州银行卡盗出,分别在ATM机上从建设银行卡分13次盗取现金计16 950元、从工商银行卡上分3次盗取现金250元、从郑州银行卡上分2次盗取现金200元。共计17 400元。被告人每次盗取现金后,仍将被害人的银行卡放回原处。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庞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秘密手段窃取他人钱财,盗窃数额巨大,达17 400元,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鉴于被告人自愿认罪,可酌情从轻处罚。检察院指控被告人庞某犯盗窃罪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罪名成立。根据被告人庞某的犯罪事实,犯罪性质、情节、悔罪表现及其行为的社会危害性,遂作出前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