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论何时见到王法官,他总是一身整齐的工装,搭配梳得一丝不苟的发型,我们总开玩笑说他是精致的“老帅哥”。他也不恼,笑着告诉我们,人民法官不仅要把案子审得细致,在当事人心中,法官代表了法院的形象,更代表了公平正义的模样。
“这人还挺有意思,就是不知道审理案件能不能像他说的这样厉害”,我心想。
后来,我才发现他的厉害之处。
主动介入让矛盾化解更圆满
有一天,他开完庭回到办公室,兴奋地对大家说道:“今天把一个老大难案件解决了!那个涉国企的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件,原告撤诉啦!”
撤诉,是原告在案件宣判前主动撤回起诉的行为。作为法院人,我们都深知“撤诉”这两个字的不易。
事情是这样的:2018年,原告购买了被告某国企开发的总价款为260万元的商铺一间,并按期交付130万元首付款,双方签订合同约定剩余房款的支付方式及某国企需在签订合同两年内为原告办理房产证等相关手续。后受新冠肺炎疫情等因素影响,某国企公司未能如期为原告办理房产证,故原告要求解除合同并要求其支付违约金。
庭审中,王法官了解到原告在合同签订后将该商铺用于饭店经营,在双方无法办理产权及过户的情况下,被告某国企愿意退还原告已付的房款,并将原先的买卖合同变更为租赁合同。庭后,王法官认为该案件有调解的可能,于是他花费大量时间和精力查找地方政府关于疫情期间国有企业减免租户房租的相关规定,联系某国企相关部门申请减免原告部分租金,同时想办法做通原告工作,努力促成双方和解,将矛盾化解。
听完他的讲述,我对他的佩服更深了,面对这类复杂案件中可能存在的诸多不确定性因素,他选择主动介入,积极与被告某国企协商为原告减免租金的事宜,将原本繁琐的案件化繁为简,避免了“一案起而多案生”。
讲法理也有“人情味”
已近花甲之年的他,除了在审判时展现出的专业素养外,对待当事人时也十分有“人情味”。
在一起房屋租赁合同案件中,被告余某下落不明,细心的王法官在查看证据材料时发现,原被告的微信聊天记录中曾提到其因肠癌在南阳某医院化疗。得知这一线索后,他马上与南阳某医院取得联系,询问被告住院及治疗情况,并坚持到被告户籍所在地村委及派出所开展调查,为查明案件情况尽心尽力,不辞劳苦,最后被告被他认真负责的态度所打动,选择主动履行。
问他为什么愿意如此“奔波”,他拍着我的肩膀,语重心长地说道:“作为法官,必须要认真对待自己手中的每一起案件,让‘能动司法’多走一步,用行动兑现司法为民的承诺,用心用情办好手里每一起涉民生案件,让人民法院真正成为老百姓最坚实的保障”。
难怪,他能多次获得个人三等功、郑州中院及上街法院办案标兵、区委区政府个人嘉奖等荣誉。
你问我,他是谁?
他就是奋战在上街法院审判执行岗位31年,四级高级法官——王驰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