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典型案例丨KTV饮酒后摔骨折,责任算哪方?

发布时间:2023-11-29 16:56:40


逢年过节亲友聚会

KTV欢唱

本来是件高兴事儿

但饮酒后摔骨折

遇到这种情况

到底是谁的责任呢?

来关注下上街法院审理的这样一起

生命权、身体权和健康权纠纷案件



基本案情


        何某与家人、朋友在春节期间至上街区某KTV小聚,当晚一群人把酒言欢。聚会结束后大家准备回家,不料何某竟从KTV包间内的二楼栏杆处摔落至一楼地面,医院诊断结果为右跟骨粉碎性骨折、左跟骨骨折,经第三方司法鉴定何某右足足弓结构部分破坏伤残等级十级。




裁判结果


        经审理查明,该KTV包间内二楼栏杆高度约为90厘米,原告何某摔伤时二楼栏杆并未掉落或断裂,并在明显处贴有“严禁攀爬、翻越护栏”的警示牌。原告何某无论当时是因饮酒后自行跳下受伤还是背靠栏杆失重翻落,他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应当对自身安全承担审慎注意的义务,其本次摔落受伤,自身存在重大过错。
        另根据《民用建设设计统一标准(GB50352-2019)》,案涉KTV包间内二楼栏杆高度未达到规定的栏杆高度不应低于1.05米的标准,系造成何某从二楼栏杆处摔下的原因之一。被告某KTV作为经营场所,未尽到相应的安全保障义务,应当对何某因本次摔伤事故造成的损失承担相应的责任。
        根据本案案情,酌定原告何某自担80%责任,被告某KTV承担20%责任。

法官说法


        宾馆、商场、银行、车站、机场、体育场馆、娱乐场所等经营场所、公共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应为进入其经营场所的消费者提供安全的消费环境,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同时,消费者在进入经营场所或公共场所时,也要提高自身的安全防范意识,以免自身受到伤害。

责任编辑:政治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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