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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尚法家枫】附耳倾听孩子内心的声音——上街法院“天平工作室”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发布时间:2024-02-05 14:31:13


    心理学家阿德勒在《儿童的人格教育》一书中曾经写到:“幸运的人一生被童年治愈,不幸的人一生都在治愈童年”。面对家庭的支离破碎,最令人难过的也许是未成年人必须被迫选择和接受与父母一方单独生活的事实。郑州市上街区人民法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立足审判职能和延伸司法触角同向发力,以“家少”案件审理为切入,依托“天平工作室三中心”,以“第三人称”的客观视角对儿童走访调查真实情况,倾听儿童的内心想法,为儿童的真实诉求发声,保证儿童的利益最大化,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为爱发声”

    5岁的小佳因父母感情不和,被父亲一气之下带回老家,但小佳的母亲也想要孩子。为调解这起离婚后抚养权纠纷,法院委托司法社工进行庭前调查,了解到小佳从小由外公外婆带大,在当地上幼儿园。如果跟母亲生活,小佳住所固定,可以继续就读区小学,母亲陪伴孩子的时间相对较多且外公外婆文化程度较高,也有利于孩子受到良好教育。而父亲因工作原因时常出差没有固定住所,孩子只能由农村的奶奶抚养,双方整体条件反差大。小佳自己也很想外公外婆和老师同学,希望回到母亲身边。

    上街法院家事案件法官与司法社工权衡教育方法、生活环境和孩子意愿等综合因素后,以保证未成年人利益的最大化为原则,成功调解抚养权变更由母亲抚养。

“作为父亲,要以孩子利益为大。”司法社工对小佳父亲说道。经过法官与司法社工的共同努力,小佳父亲最终想通,孩子由其母亲抚养并约定定期探望,让孩子不缺失父爱。回到了熟悉的环境,小佳脸上又重新绽放了笑容。

    “以和为贵”

    小莉、小伟经人介绍认识确定恋爱关系,不久后登记结婚,婚后育有一女,但双方经常因家庭生活琐事争吵,不能很好处理婚姻、家庭关系,致使夫妻感情完全破裂。2023年小莉诉至上街法院要求离婚,小伟亦同意离婚,但双方均希望孩子由自己抚养,始终未能达成一致意见。

家事案件法官阅卷后根据社工出具的庭前调查报告,了解了基本案情和各自的诉求,认为此案件需要征询孩子本人意愿。

    调解室内,司法社工以讲故事的形式对8岁的孩子进行心灵抚慰、并耐心询问孩子:“你现在有自己的见解,我们也会充分尊重你的意愿,如果爸妈离婚你愿意跟谁一起生活?”“我想跟妈妈一起生活。”

    小莉、小伟得知孩子的选择后都很激动。小伟认为孩子是自己家的血脉,自己不会放弃抚养权;小莉认为,多年的家庭生活中自己对孩子付出了很多,孩子抚养权就应该归自己。司法社工耐心劝导:“你们离婚已经给孩子心灵上造成了一次巨大伤害,如果抚养权选择不尊重孩子的意愿,将会给孩子造成二次伤害,对孩子的身心健康和学业都会造成不良影响,希望你们多考虑考虑孩子的意见!”

    家事案件法官随即也劝说:“即使你们离婚了,但你们永远都是孩子的父母,孩子不论是随爸爸一起生活,还是随妈妈一起生活,都不能缺少母爱或者父爱,你们都要继续关心爱护孩子,让她健康快乐成长。”经过一番劝解后,小莉、小伟深感对不起孩子,表态无论孩子选择谁,都会让孩子健康快乐地成长,双方对孩子的抚养问题达成一致调解意见。随后,司法社工向双方阐述了每一个离异家庭所面临的孩子教育问题,以及孩子成长过程性格养成的问题,并给出专业的解答。

结案后,司法社工进行跟踪回访,指导小莉掌握孩子的身心状况及心理需求。在社工的帮助下,小莉积极了解孩子的身心发展特点,表示会营造更贴近孩子需求的家庭氛围。

    “涉少案件中,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监护人过于重视维护自身权益,往往意识不到自己行为可能对未成年人造成伤害。社工具有心理学等专业知识、熟悉未成年人身心特点,参与涉未成年人家事案件,根据案件需要担任调查者、调解者、家庭教育指导者、回访考察者等角色,能更好地保证未成年人意见表达的真实性和自愿性,守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上街法院家事案件法官表示。

    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关系到亿万家庭的切身利益,关系到社会的和谐稳定。上街法院始终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打造“枫桥式”少年家事审判为契机,把家事审判、未成年人保护放在社会治理大局中统筹推进,在司法一线守护万家灯火,在人民心中绘就美好“枫”景。

责任编辑:政治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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