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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尚法家枫】上街法院:温情解纠纷 守护美好“六一”

发布时间:2024-05-30 16:15:21


    “白日不到处,青春恰自来。苔花如米小,也学牡丹开。”每个孩子都像一朵小花,拥有权利如期绽放,代表着祖国和家庭的未来。恰逢“六一”儿童节,郑州市上街区人民法院暖心调解,圆满化解了一起因抚养费问题引发的纠纷案件,既缓解了当事人的剑拔弩张,又维护了儿童的合法权益,给予离异家庭孩子更多的关心和帮助,为他们的健康成长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张某与刘某2023年因感情破裂终止婚姻关系。两人育有一女小玲,根据离婚协议,小玲由母亲刘某抚养,父亲张某可以不定期探望孩子,每月支付一定数额的抚养费。然而,协议签订后张某却怠于履行自己的义务,不仅很少探视孩子,还未按约支付抚养费,刘某多次联系张某未果,无奈诉至上街法院。

    承办法官根据司法社工出具的庭前调查报告了解到,张某近期身体情况不好,不能持续之前工资较高的工作,且还要租房居住,经济方面暂时比较困难,导致无法按时支付抚养费用。承办法官意识到,简单的一纸裁决可能无法真正解决双方矛盾,反而可能加剧家庭关系的紧张。因此,承办法官决定先调解,力求让双方从孩子的未来和家庭的和谐中找到疏点。

    调解中,承办法官委派司法社工为双方进行家庭教育指导服务,阐述了家庭教育的重要性,以及父母对未成年子女成长应担负共同责任。特别强调孩子的成长需要稳定的家庭环境、充足的关爱以及良好的教育条件,无论父母婚姻关系如何变化,都不能忽视对孩子的爱与教育。承办法官向双方指出,合理的抚养费不仅是对孩子生活保障的支持,也是对孩子教育和未来发展的投资。经过多轮沟通,父亲张某逐渐认识到,孩子健康成长需要父母的共同关注,教育和生活开支都需要抚养费的支持,而自己作为父亲,有责任为孩子的健康成长提供必要的陪伴和物质条件。

    最终,在承办法官的引导和调解下,双方达成了和解协议。张某表示今后会按时支付抚养费用,也会抽出时间多陪伴孩子,刘某也承诺将抚养费用于小玲的教育及生活。双方还达成了共识,制定了详细的抚养计划,将共同承担孩子的抚养责任,确保孩子能够在充满父母关爱的环境中健康成长。

    “六一”儿童节,是属于孩子们的快乐时光,全社会更要关注未成年儿童的心灵健康。在处理涉未成年人抚养费纠纷类家事案件时,上街法院始终秉承着“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则,时刻关注孩子的利益和需求,坚持以情感为纽带,以法律为保障,让每一个孩子都能在健康、快乐的环境中茁壮成长,成为祖国的未来和希望。

责任编辑:政治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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