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7日上午,郑州市上街区人民法院首次采用“3法官+4陪审员”模式组成7人合议庭,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行政公益诉讼案。该案由上街区人民检察院作为公益诉讼起诉人,起诉上街区某镇政府怠于履行建筑垃圾、生活垃圾监管职责一案,某镇人民政府副镇长出庭应诉。
上街区人民检察院在履行公益监督职责中发现被告某镇政府对辖区内的环境质量、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工作怠于履行监管职责,对辖区内某拆迁区域长期堆放的废弃水泥砖石等建筑垃圾未及时组织清运、清理,也未对建筑垃圾采用密闭式防尘覆盖处理;该镇所属区域内存在露天堆积大量居民生活垃圾、废旧家具、装修弃料等固体废物,形成露天垃圾场,严重污染周边环境,影响市容市貌,致使社会公共利益受到侵害。公益诉讼起诉人于2024年1月9日向被告送达行政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书,建议被告对上述问题依法全面履行法定职责,切实履行属地管理职责。然直至检察建议整改期限届满,被告某镇政府逾期未回复也未开展任何整改工作。
上街法院依法受案后,由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江发兵同志担任审判长,与2名审判员和4名人民陪审员共同组成7人合议庭对本案进行公开审理。在审判长的主持下,整个庭审严格依照法定程序进行,庭审活动井然有序。公益诉讼起诉人针对案件事实进行充分举证,某镇政府也对相关履职情况进行说明,合议庭成员就该案有关事实的认定和法律适用充分听取了双方意见。针对某镇政府在本案诉讼期间已按照公益诉讼起诉人的检察建议要求,对案涉区域的建筑垃圾、生活垃圾进行了全面清理、清运并已整改到位的情况,公益诉讼起诉人当庭变更诉讼请求。
本案将择期进行宣判。
本案是上街区首例环境资源类行政公益诉讼案件,充分彰显了司法的公正性、民主性,通过案件的成功审理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提高行政执法水平,使行政案件实质性化解取得良好成效。同时,也进一步拓宽了人民监督渠道,提升了司法公信力,实现了案件审判的社会效果及司法公正的有机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