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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尚法家枫】党建引领家事调解 绘就婚姻解纷新“枫”景

发布时间:2024-07-12 09:44:08


    近年来,郑州市上街区人民法院牢牢把握“抓党建带队建促审判”的工作思路,紧扣“为民服务、为党分忧”宗旨,持续深化“我为群众办实事”服务目标,对标对表群众司法需求,拓展延伸审判职能。在家事案件中个性化、针对性地为当事人发放“两令一书一提示”,多方位保障家庭成员人格、安全和情感利益,促进家庭社会和谐稳定。

    “我坚持要离婚,这日子一天也过不下去了。”当承办法官陈超第一次与刘先生联系时,刘先生气愤不已,神情激愤地表示一定要与妻子解除婚姻关系。

    据了解,常年在日本工作的刘先生与在国内照顾家庭的妻子方女士近期矛盾频发。因长期两地分居,双方缺乏沟通,刘先生对妻子产生了不信任感,妻子对于刘先生缺乏陪伴的情况也多有不满,两人因此争吵不休。情绪激动的刘先生一纸诉状诉至上街法院要求解除婚姻。

    受理案件后,陈超立即委派司法社工做庭前调查,根据调查情况,分析出双方感情深厚,并无原则性家庭矛盾,只是常年分居,没有看到对方的优点,忽略了对方的付出,如果经过时间的沉淀,帮助双方建立有效沟通渠道,有极大和好的可能。于是在征得双方同意后,有针对性为双方发放了为期一个月的《离婚冷静期通知书》。

    冷静期内,陈超紧扣“司法为民”宗旨,充分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联合司法社工、心理疏导师、家庭教育指导师成立“调解小组”,从“情、理、法”三方面介入调解。先是动之以情,以亲情为切入点,引导两人回忆婚初的美好生活,强调和睦的家庭对于子女健康成长的重要性,规劝他们为了孩子和多年的感情给彼此一个机会。随后晓之以理,教育双方,婚姻生活中夫妻遇到问题要友好沟通,双方要相互理解、相互尊重、相互信任,要懂得付出、知道感恩。最后释之以法,向他们普及《民法典》中有关婚姻关系的法律规定,帮助他们认识离婚带来的后果,引导两人重新审视婚姻,共同寻找解决问题的方法。

    经过“调解小组”的不懈努力,刘先生和方女士也逐渐冷静下来,开始思考婚姻中存在的问题。冷静期结束后,方女士表示理解刘先生在外工作的不容易,承诺会和丈夫好好沟通,努力挽回婚姻家庭。刘先生也非常认可妻子对家庭和孩子的付出,表示以后会对妻子多一些信任和关爱,要求撤回离婚诉请。

    《离婚冷静期通知书》的发放是司法为民和人文关怀的有机结合,充分体现了党建工作在法律实践中的具体应用和深远影响。下一步,上街法院将进一步坚持党建引领,深入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持续推动党建与家事审判工作深度融合,以“调解优先,调判结合”为原则,尽可能将家庭矛盾化解在庭前,切实增强人民群众司法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责任编辑:政治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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