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添加收藏 / 返回首页
当前位置: 案件快报 -> 案件快报

【尚法有典】庭审现场响起《告诫书》声:以法为戒,让每一次审理都成为法治教育课

发布时间:2025-09-30 08:47:07


    “希望你深刻反思诈骗行为对被害人、对社会造成的伤害和不良影响,牢记‘君子爱财,取之有道’,在缓刑期间严格遵守社区矫正规定,靠诚实劳动撑起家庭,早日回归正途。”9月26日,郑州市上街区人民法院审判庭内,法官在对犯诈骗罪的被告人张某某宣告缓刑的同时,当庭宣读了一份特殊的《告诫书》,将司法审判与法治教育紧密融合,让庭审现场成为一堂直击人心的“法治公开课”。

    回溯案件,张某某曾前往缅甸诈骗园区,参与“荐股类”电信网络诈骗,充当诈骗团伙的“业务员”,其行为不仅侵害了群众的财产安全,更破坏了社会诚信体系。案发后,张某某经公安机关电话通知主动投案。庭审中,法官并未简单就案论案,而是结合案件细节深入剖析电信诈骗的社会危害性,针对张某某的犯罪动机、认知误区展开特殊的法庭教育。面对法律的威严和法官的训诫,张某某当庭认罪悔罪,坦言“现在特别后悔,以后绝不会再碰违法的事”。

    近年来,上街法院在审理各类案件时,始终秉持“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既坚守法律底线——对审理的电信诈骗系列案件中,团伙主犯、核心成员依法严惩,形成有力震慑;又彰显司法温度,坚持刑法谦抑性与罪责刑相适应原则,将“判前引导”与“判后帮教”贯穿案件办理全过程。此次对张某某当庭宣读《告诫书》,正是法院深化非监禁刑矫正效果的具体实践——通过明确缓刑期间的行为边界,传递法律的警示与期望,帮助被告人真正认识错误、重塑价值观,为其顺利回归社会铺就“法治台阶”,也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筑牢司法防线。

责任编辑:政治部    


关闭窗口



Copyright©2025 All right reserved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版权所有   豫ICP备12000402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