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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上街法院多措并举促进执行和解

发布时间:2012-06-21 12:07:33


   上街法院为化解社会矛盾、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积极探索执行和解方式,不断建立健全执行和解工作机制,取得了一定成效。2012年以来,共执结案件73起,其中执行和解案件68起,占全部案件的93.1% ,较上年度执行和解率提高了11个百分点。

    一、坚持人性化执行,强化思想疏导。在执行工作中注重文明用语,以情动人,以理服人,用亲切的态度、坦诚的交流拉近与当事人的距离,化解当事人双方的抵触情绪,对当事人进行充分的思想疏导和法制教育,融情、理、法于一体,体现司法的人文关怀,使当事人的不平衡心态得到调整,化解掉他们长期堆积在心中的积怨。同时注重掌握办案的节奏和火候,因势利导,晓以利害,增加双方当事人和解结案的可能。

    二、遵循和解执行规律,找准案件症结。在全面了解双方当事人的纠纷情况和被执行人的还款能力,摸清双方当事人心理状况和要求的前提下,针对不同类型的执行案件分别处置。对于“老赖”型被执行人配合“曝光”执行的方式,将其不履行义务的行为和有能力的情况公布于众,打消其拖延、逃避执行的念头,对“斗气”型被执行人慎用强制措施,多做心理沟通缓解其对抗情绪,而后查找症结所在,有的放矢予以解决。在“对症下药”的同时加强与银行、建设部门等相关单位的联系沟通,充分掌握各类执行线索,尊重当事人意愿,力求做到掌握案情、严格程序,依法促成和解。

    三、灵活运用执行手段,提高执行威慑力。对于被执行人有执行能力而拒不履行义务的案件,以法院强制执行力为保障,采取执行和解和强制措施相结合的方法,适时运用查封、扣押、冻结、司法拘留等各种强制措施,给被执行人以强大的威慑力。同时加强说理,刚柔相济、趁热打铁,开展心理攻势,使被执行人在法律威慑力和执行人员感召力的双重合力作用下,能够自动履行或达成和解协议。

文章出处:摘自郑州法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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