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1日上午,当事人郑州华翔耐材有限公司将一面书写“执法为民,企业卫士”八字标语的锦旗送到执行局干警的手中,以表达他们的感激之情。
当事人郑州华翔耐材有限公司与安阳特钢签订了一份价值90多万元的购买合同,作为出货方的华祥耐材非常重视此次合作,在货物的质量上严格把关,并按照购买合同上面的条款为安阳特钢供货,结果对方在收下货物后,以货物的质量不合格为借口不予支付货款,华祥耐材经过多次与多方沟通协商无果之后,无奈诉至法院,法院经审理认定购货方安阳特钢无正当理由拒绝履行购买合同系违约,判令被告严格按照合同支付原告货款。判决生效后,华翔耐材向执行局申请执行,执行局干警与被告协商沟通之后,果断采取强制执行策略,及时将货款交付原告。
至此,这起合同纠纷案件圆满完成,由于执行局干警帮企业及时高效的追回欠款,即维护了企业的合法权益,又避免了企业可能由于资金链的断接问题而产生更大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