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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街法院领导带头办案推进司法规范高效

发布时间:2016-05-03 08:54:40



副院长王驰峰开庭现场

    为积极推进上街法院审判运行机制改革,贯彻落实领导带头办案制度,4月15日上午,上街法院副院长王驰峰亲自开庭审理原告孙某诉被告新密市青屏街道办事处、第三人新密市才华实业有限公司拆迁合同行政纠纷一案。

    原告和郑州市才华耐火材料有限公司因借贷关系对簿公堂,在原告胜诉后,被告拒不配合执行被查封的郑州市才华耐火材料有限公司因房屋被征收的补偿款,并声称他们是与第三人签订的补偿协议,而不是与才华耐火材料有限公司签订的协议。后原告经新密市房地产管理中心查询拆迁房屋的所有权归郑州市才华耐火材料有限公司所有,不属于第三人所有,所以原告认为被告和第三人签订的补偿合同是无效的合同,应予撤销。开庭前,合议庭准备充分,认真研析案情,作为审判长的王驰峰庭前仔细审阅了全部案卷材料。庭审中,他以娴熟的审判技巧驾驭整个庭审活动,整个庭审过程有条不紊,庭审现场秩序井然。合议庭成员配合默契,规范高效。最后,在合议庭的耐心工作下,双方当事人最终以调解结案,并对最终的处理结果表示满意。

    通过院长开庭审案的示范引领作用,力促法院院长、庭长法官角色的强势回归,增强了院长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也调动了院长钻研业务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同时院长主动办案制度的实施,使院长对审判过中出现的新问题有了具体的了解,便于发挥其在审判过程中的指导作用,院长亲自坐堂办案起到了示范带头作用,带动了广大法官的办案的积极性,有力促进了审判质量和法院队伍职业化建设水平的提升,从而推动全院的审判工作。

责任编辑:研究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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