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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事审判解纷争,捍卫离异母亲探视权

发布时间:2017-09-19 08:51:29


    幸福是什么?我相信每个人心中都有自己的答案。而孩子们的幸福是什么?我觉得应该是有一个和谐的家庭以及父母亲的疼爱。在这离婚率高发的年代,我们不能剥夺他人自由选择离婚的权力,但我们提倡和平分手以及分手之后仍然给予子女无私的爱。

    安某女与归某男经人介绍,短暂相处之后,俩人很快便步入婚姻殿堂,并且生下了一个儿子。这在外人看来是一个非常幸福的家庭,但是随着时间的推移,婚后俩人之间的矛盾也越来越多,彼此不能容忍对方的生活习性,“人生不如意十有八九,生命的意义就在于克服八九”。可惜俩人缺少包容理解,常因琐事争吵,给夫妻感情造成了严重的创伤,婚姻生活也以在法院调解离婚收场。俩人自愿达成协议,协议:婚生儿子由归某男抚养,安某女不需支付抚养费,俩人的一套按揭房产归儿子所有,剩余房贷由归某男承担,归某男自愿补偿安某女十万元人民币。协议离婚之后,归某男带着儿子重新开始生活,并且成功的找到另一半,另组成一个完整的家庭。然而之后的生活并没有归某男想象中那么平静,安某女在探望婚生子的过程中与归某男矛盾逐渐升级。离婚两年之后,安某女向法院起诉变更儿子抚养权,但是事实与理由以及证据材料都不够充分,法院驳回了安某女的诉讼请求。事件到此并没有结束,安某女于2017年5月再次向法院起诉,请求法院依法保障她的探视权。郑州市上街区人民法院家事审判庭陈法官在接到这起案件后,很快了解到整个事件的来龙去脉,原来归某男认为俩人自离婚之后,安某女在探视儿子的过程中不断对他们父子的生活进行骚扰,主动挑起儿子抚养权之争,其目的不是为了孩子好好成长,而是为了得到儿子名下的那套房子还债,另外自己并没有阻碍安某女探望儿子,而是希望她多来探望儿子,只是她几乎就没有来看望过孩子。而安某女认为自己并不是贪图儿子名下的房子,而是归某男粗心大意不能给儿子提供健康成长的环境。结合俩人的陈述,法官迅速找到案件的突破口,认为俩人之间纠纷不断,是因为都认为对方不能够给孩子更好的生活,彼此之间不能够信任。但他们有一个共同的出发点,那就是俩人都希望孩子能够健康快乐成长。基于此,陈法官组织俩人进行调解。在调解过程中,陈法官对归某男配合前妻探视儿子表示赞赏,提醒他要言出必行,不仅要懂法而且还要守法。为化解他们之间的矛盾,陈法官耐心细致开导俩人,提醒他们若是真心为自己的儿子着想,就不要当着儿子的面一味的指责对方的不足,而是多多自省,改正自己的不足,给孩子提供健康成长的环境。最终,俩人达成和解,详细约定了安某女探望儿子的时间,双方之间不得产生其他纠纷,案件得以圆满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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