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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街法院:异地法院执行局、公安协助执行 顺利带回被执行车辆

发布时间:2018-02-06 08:55:39



    2018年2月3日上午,郑州市上街区人民法院执行干警在河南省驻马店市泌阳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干警以及当地公安民警的协助下,从被执行人王某和安某(俩人系夫妻)的手中将被执行车辆顺利带回上街法院。至此,一起原告诉请被告归还被扣押车辆的案件圆满执结。

    据悉,原告李某和被告王某均系在郑州市上街区的外来务工人员。2013年,李某驾驶的一辆五菱小汽车(购买有交强险和第三方责任险)和王某驾驶的无牌照机动三轮车,在路上行驶时发生了一起交通事故。事故责任认定李某承担主要责任。受伤的王某在上街区人民医院接受治疗,李某为其先行垫付了三千元医疗费用。后来,双方多次因为赔偿问题,报警处理。警察给出的意见是双方可以就损失赔偿达成协议,协商不成的可到法院进行起诉。然而王某并没有选择走法律途径解决纠纷,而是叫上了亲朋好友强行将李某的行驶证、驾驶证和车辆扣押,并把李某的车开回泌阳老家。

    随后,王某拒绝与李某继续协商赔偿事宜。李某被迫无奈,于2015年向上街法院提起诉讼,请求被告王某归还车辆、证件以及车辆损失。上街法院受理此案后进行了公开审理,被告王某、安某无故缺席。上街法院根据侵权责任法相关规定,作出判决:判令被告王某、安某归还李某车辆、驾驶证、行驶证以及两年交强险费、车船税的财产损失。

    随后,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双方都是外来务工人员,流动性比较大,现被执行人王某已不在上街区工作,这对执行工作带来了不小的麻烦。考虑到外出务工人员大多都会在过年的时候回老家,于是上街法院执行局请求泌阳法院执行局协助执行。泌阳法院执行局非常重视此次协助工作,局长亲自部署安排相关工作,于2018年2月份向上街法院执行局反馈王某的下落,并派遣执行小组配合上街法院执行干警前往王某家中协助执行。起初,王某的情绪较为激动,态度也相当蛮横,在执行干警联系了当地警方协助后,王某有所收敛。趁着王某冷静下来之后,执行干警积极向其释法,告之遇到纠纷之后,不能以受害者自居行不法侵害之实,要通过正当途径解决纠纷,最终王某在执行局干警的劝说下,答应归还车辆,案件得以圆满解决。

责任编辑:研究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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