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机关管理,严格工作纪律,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上街法院结合本院实际情况,完善制定了《郑州市上街区人民法院机关工作人员考勤休假规定》,自2010年3月15日起公布施行。
在充分征求广大干警意见和建议的基础上,经院党组认真研究制定机关工作人员考勤休假规定,该规定的实行是上街法院落实“制度创新年”的具体举措。规定要求工作人员上午8:30分前应主动在指定地点签到,下午上班前在各部门签到,因故不能按时参加考勤的,应按审批权限报批,并在院政治处备案。政治处负责全院的考勤工作,对干警签到和在岗情况进行不定期检查,检查结果在全院范围内通报,纳入年度绩效考核。同时召开全院干警会议,明确要求:一是全体干警要自觉遵守考勤休假制度,按时上下班,养成遵章守纪的良好习惯;二是院领导、部门负责人要率先垂范,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并督促其他干警遵守规章制度;三是有关职能部门按照分工做好监督检查和组织协调工作,确保考勤工作顺利进行,努力实现管理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
自考勤签到制度开始实施后,广大干警按要求在指定地点签到,按时上下班,遵守纪律的自觉性、主动性进一步提高,考勤工作取得了初步成效。该项制度的贯彻执行,将有力地推动法院机关管理工作,不断促进管理水平的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