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的是太谢谢你们了!这笔货款要回来的真及时,正好给工人发工资”,12月11日,申请人吕某从河南省郑州市上街区人民法院执行员张小三手中接过7万元执行款,连声道谢。
张某从吕某手中购买棕刚玉材料,约定货款18万余元人民币,吕某向张某讨要货款,张某仅支付了部分货款,剩余货款一直不予兑现,吕某多次催要无果之后,向法院提起诉讼。经法院主持调解,双方达成还款协议,张某应于2018年4月之前归还剩余欠款8.4万元人民币。调解书生效后,张某一直未履行还款义务,吕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阶段后,执行员张小三向被执行人张某发出执行通知书,责令其限期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张某表示别人也欠着他的货款,自己想还款也有心无力。面对被执行人张某的软对抗,执行员当面告之其若不执行判决书的法律义务,不配合法院执行工作,将会承担司法拘留、列入失信黑名单等严重的法律后果。起初张某还想以没钱为由继续拖延,但是面对法院强大的执行压力,张某最后表示愿意和申请人协商还款事宜。最终,申请人和被执行人双方私下达成还款协议。张某现场兑现7万元人民币,尾款申请人自愿放弃,吕某拿到执行款后和张某握手言和,案件得以执行完毕。
(作者:张金虎)